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通知)
宁教研教务[2020]11号
关于举办2020年南京市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断提高我市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0年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南京市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及内容
2020年比赛项目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音乐、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劳动与技术、特殊教育。
比赛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通用技能,具体内容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的比赛内容确定。
二、参赛对象
本市公办、民办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青年教师均可参加比赛(已在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过奖者除外)。小学各学科各区推荐2人参赛,特殊教育各区推荐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1人,培智学校每校推荐2人,市聋人学校推荐聋教育教师4人,市盲人学校盲教育教师4人。
三、 比赛组织
本次比赛组织工作参照江苏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组委会所制定的比赛规程执行,各学科具体安排由市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另行通知。各区要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区级比赛,真正做到广泛发动,层层选拔。在组织比赛的过程中要重视和关注农村教师的参赛,并以比赛为契机,促进广大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比赛严格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20年9月21日前,请各区将本区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市教研室各相关学科教研员,同时应提供本区组织区级比赛的相应材料,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在各阶段比赛进程中,要严格遵照国家、省和地方对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比赛的具体情况,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比赛活动参与人员的健康安全。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二等奖,由市教研室颁发证书。此外,将从一等奖获得者中择优,代表南京市参加2020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附件:2020年南京市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2020年南京市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报 名 表
所在区 学 段 学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