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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全市2021届高三年级高考选择性科目适应性考试的通知
      信息作者:王少峰
      信息来源:王少峰
      更新时间:2021年4月2日
      浏览点击:3790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通知)

      宁教研教务[2021]10号


      关于组织全市2021届高三年级高考选择性科目适应性考试的通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市直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南京市教学研究室将在2021415日~16日组织2021届高三年级高考选择性科目适应性考试。现将此次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区及学校遵照执行。

      一、科目、测试时间及分值

              时间/分值

         

      时间/分值

      物 理

      75分钟/100

      化 学

      75分钟/100

      生 物

      75分钟/100

      政 治

      75分钟/100

      历 史

      75分钟/100

      地 理

      75分钟/100

      二、测试日程安排

       时间

      2021415

      2021416

      上午

      物理/历史(09:0010:15

       

      化学(08:3009:45

      地理(11:0012:15

       

      下午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17:0018:15

      三、测试组织与管理

      1.请各校于202146日前,在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管理平台上报送本次适应性考试试卷的征订数(由各校信息员完成)。

      2.试卷由市教研室送至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直属中学,并与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直属中学签署保密责任书。请各区属学校于2021414日下午到所属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领取试卷,并签署保密协议。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各校均应设立试卷保密室,安排专人保管试卷,在试卷交接和保管的各个环节上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本次适应性考试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考试日程安排组织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要安排巡视人员到各学校督查本次适应性考试工作,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4.本次适应性考试网上阅卷工作安排与要求的通知另发。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