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通知)
关于公布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小组、推广单位、实验区、实验校:
根据《关于南京市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四期课题申报的补充通知》要求,“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由推广单位申报,经各项目组初审,市教研室组织专家复审后,共有23个课题通过立项。(详见附件1)请各课题组按照《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专项课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定期在课题管理平台上报研究资料,按时完成研究。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
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
专项课题23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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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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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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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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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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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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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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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文轩
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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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育人指向的全经验课程综合化实施行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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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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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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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白云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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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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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知识建构学习的小学智慧生态课程的构建与实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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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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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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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南昌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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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萍
王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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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科育人功能的课程综合化实施学校行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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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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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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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软件谷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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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玉春
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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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科育人功能的高质量在线学习实施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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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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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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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睿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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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权
张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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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小主人教育的学习任务群研制、实施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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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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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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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琅琊路小学分校天润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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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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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小主人教育”推广的课程实践共同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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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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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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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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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华
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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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时代小主人素养的小学生发展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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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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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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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开发区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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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敏
张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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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人”个性化学习项目校本创新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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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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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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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琅琊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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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韵东
强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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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校一体化:共同愿景下小主人教育协同创新范式的建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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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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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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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幼儿园
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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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水莲
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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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教育”理念下城市民办幼儿园户外环境优化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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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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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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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秣陵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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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红
周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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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幼儿园“四季树林”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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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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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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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华美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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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红梅
徐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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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活教育”思想的幼儿园“美美课程”优化与实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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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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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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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雄州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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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花
舒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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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教育”观照下“农趣课程”构建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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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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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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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示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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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英
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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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重构:“活教育”理念下儿童工作坊的深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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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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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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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空军直属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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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琴
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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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综合课程背景下“课程班本化”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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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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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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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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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开荣
陈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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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秦淮源公园资源助推综合课程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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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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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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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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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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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综合课程建构与实施能力提升的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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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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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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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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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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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综合课程背景下“课程班本化”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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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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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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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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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前兰
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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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验生长的作业设计体系建构与实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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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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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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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利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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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山
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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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学思维的初中化学跨学科作业设计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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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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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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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红山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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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
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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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课标的初中英语大单元作业设计与实施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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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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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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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小学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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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存明
俞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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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背景下小学“素养作业”设计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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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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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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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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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妍霞
李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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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背景下小学高质量校本作业设计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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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NJJK14—L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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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NJJK14为南京市中小学教学研究2021年度第十四期课题编号,目录中L表示立项课题。
附件2:
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专项课管理办法
课题管理总要求:课题研究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充分发挥教研课题引领课程与教学建设、促进学生发展、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的作用。课题管理与指导要力求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具体过程管理及时间要求:
1.南京市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四期课题将通过“南京市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jxyjkt.njsjys.cn/)进行管理,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皆须登录平台提交资料。
2.开题论证。接到立项通知后,各课题组要完善课题设计,组织方案论证,于2022年9月16日前在课题管理平台填写《开题论证书》、提交开题报告。南京市教研室将与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研室)教科室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开题论证,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开题工作,颁发立项证书。
3.中期评估。2023年6月底前,各课题组要在课题管理平台提交《中期评估表》。市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4.信息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课题主持人、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或延期结题的,须提前上报《课题变更申请表》(市教研室网站可以下载),市教研室审核批复后,变更方能生效。中期评估之后,不得再变更课题主持人。原来只有一位主持人的不可以变更为两位。
5.成果鉴定。成果鉴定材料包括成果主件、成果附件两大类。成果主件包括结题报告、研究专著、研究论文;成果附件包括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汇编资料、视频、光盘等。学术专著或系列论文内容必须与课题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重点课题至少要有两篇、立项课题至少要有一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方具有结题的资格。
6.结题鉴定。课题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在管理平台提交结题必备材料:(1)结题报告(含研究报告、工作报告)、(2)《结题论证书》。南京市教研室将与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研室)教科室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办理结题手续,颁发结题证书,结题证书上标明主持人及前5位核心组成员。
7.撤项处理。立项之后,没有按照管理要求持续规范开展研究活动,未能按时在平台提交材料,研究成果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将进行撤项处理。
8.各直属学校、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室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将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培训、研讨、交流结合起来。
9.请课题主持人加入南京市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四期课题QQ群,群号:705457900
有关南京市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四期课题管理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6号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邮编:210001;
联系人:宋修玲;联系电话:69811030;